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2022年4月20日兴平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井阳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程利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刘卫明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录选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井阳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小璇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毅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安信会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立斌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2年4月21日